當你揾工搵到個好Offer,點知就係因為一封信出事…呢封推薦信,對好多求職者黎講都好重要! 有人一切都準備好,就係等到Interviewer問到先知自己差呢封信。有啲人就唔記得問返以前嘅老細寫,但更多人其實唔明呢封信有咩用。
推薦信同工作證明有咩分別?
離職時公司俾你嘅文件可以有2份︰
推薦信(Reference Letter)
工作證明(Letter of Employment)
Reference letter係幫你寫你做咗咩好嘢嘅證明。而Letter of Employment就係俾你一紙證書,證明你係某間公司打過工,只係會寫你嘅職位同日期,唔多唔少。
不過,係你搵工嘅時候,HR可能兩封信都會要求你出示。另外,呢兩封信都唔係僱傭條例規定必須發出嘅文件。即係,公司出俾你係人情,唔出俾你都冇得追討。
Reference Letter嘅5個重點:
Reference Letter係由打工仔請熟悉佢工作表現同關係好嘅人寫,通常係Supervisor。佢嘅內容比Letter of Employment「軟性」好多,會講返你嘅工作能力、態度、個性等等,俾你下一間公司參考。所以Reference Letter又叫做推薦信,就係想表達佢推薦你嘅意思。
為咗保險起見,最穩陣就係預備兩封辭職Reference Letter,一封搵啱啱離職嘅公司嘅上司寫;另一封就搵你再上一份工嘅主管寫,最好就近期啲,唔好太耐之前。
如果同阿頭關係唔好,即使佢肯幫你寫Reference Letter,可能都會寫得唔靚。但如果你仍然想有封推薦信,可以搵同一個Team嘅Supervisor,或者其他合作過又關係好嘅Team Head幫幫手。
如果搵唔到適合嘅人寫辭職Reference Letter,都唔好自己亂寫…因為用虛假文件係刑事罪嚟。如果你因為被炒、同上司唔夾或者同前公司有衝突而冇Reference Letter⋯⋯不如勇敢同HR、未來僱主坦白講,或者搵啲唔需要推薦信嘅工作,都好過造假。
大機構請人,其實會執正嚟做,佢地多數會請第三方嚴查。即使係一般公司,都會用簡單直接嘅方法,例如打個電話去問求職者嘅前上司,去驗證CV上嘅資料係真定假。
Letter of Employment嘅3個重點:
要證明你係某間公司工作過︰職位、入職同離職日期。
呢份文件通常由HR發出,最好你辭職嘅時候同HR講定,叫佢哋幫你準備好,最後一日嚟拎,乾淨利落。萬一HR太忙,你離開左公司先搵佢哋補發,咁就搞到自己同人地都煩。
如果HR唔願意出工作證明,或者擔心工作證明寫明你係被炒…你仲可以用合約、糧單同強積金紀錄嚟證明你真係某間公司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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